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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健委联合组织5G医疗卫生应用试点项目的应用

发布于:2020-11-26 被浏览:3887次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组织5G医疗卫生应用试点项目应用的通知,重点关注急诊、远程诊断、远程治疗、远程重症监护(ICU)、中医诊疗、医院管理、智能疾病控制、健康管理等。8个重点方向,鼓励各地各单位创新5G应用场景,推动利用5G技术改造和升级卫生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智能医疗卫生设备和应用创新,培育可复制性。

一、试点目标

充分发挥5G技术的特点和优势,着力丰富5G技术在医疗卫生行业的应用场景,收集和选择一批重点单位攻关并率先上榜,着力形成一批技术先进、性能优越、效果明显的5G医疗卫生标志性应用,为5G医疗卫生创新发展树立标杆和方向,培养我国5G智慧医疗卫生创新发展的主力军。

二、试点内容

围绕急诊、远程诊断、远程治疗、远程重症监护(ICU)、中医诊疗、医院管理、智能疾控、健康管理八大重点方向(详见附件1),鼓励各地各单位创新5G应用场景。通过试点项目建设,推动利用5G技术改造和升级卫生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智能医疗卫生设备和应用创新,培育可复制、可扩展的5G智能医疗卫生新产品和新业态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为了进一步集中资源,突出重点,每个单位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试点方向。

(2)应用团队。项目必须以联合体形式申报。联合体采取产学研结合的方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电信运营商(地级以上)、设备制造企业、软件企业、医疗器械企业等。由一个领导单位和不超过八个联合单位共同参加。牵头单位负责应用试点项目的内部管理和实施,参与单位按照分工完成试点项目任务并提供有效支持。

四、组织与管理

(1)试点项目入围评选。评选方式包括正式评审和专家评审,综合考虑各申报单位的实施方案、项目效益和项目团队,评选并公布入围试点项目名单。

(二)试点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入围单位应当按照申报要求组织实施试点项目,建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年。期间,将组织行业专家进行阶段性评估,持续跟踪试点项目进展,监控项目申请结果。

(3)试点项目验收评价。试点项目任务完成后,申请人可以申请验收评估。验收评估工作以试点项目的任务和预期目标为基础,结合产业发展实际进行评估,及时公布验收结果,择优发布优秀试点项目(原则上每个重点方向的优秀试点项目不超过入围项目的30%)。

来源:财经网站

标签: 试点 项目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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